近日,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修订)》(陕师校发﹝201973号)、《陕西师范大学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通知》以及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关于开展实验室错峰开放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师实验〔20207号)要求,学院成立了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主管实验室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成员涵盖实验办、学工组、学院办公室等人员。形成了疫情防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相融合的安全防控管理体系,以确保复学后师生在实验室的安全,推动科研教学工作有序恢复。

由于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安全特殊性,实验中心制定了《地科院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研究中心)准入承诺书》、以及《地科院巡查记录表》等多种管理规定,将每日消毒工作落到实处,将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鉴于部分大型仪器长时间停用,实验中心老师提前对大型仪器平台的仪器进行了调试、维护,保障大型仪器的正常预约和使用。

根据学校要求,实验中心给学院所有实验室配备了个人防护及消杀物资,并分发到各个实验室负责人手中。



  准备工作已经到位,静待师生前来做实验。同时请各实验室兼职老师夯实责任,按照规定落实学生进实验室的流程(签到、备案、消毒)。



附件:实验设备处《关于规范疫情防控期间进入实验室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

http://www.snnu.edu.cn/info/1085/2904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