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保证博士、硕士学位授予质量,按照我校有关规定,现就2015年下半年学位论文答辩的程序及要求做如下安排,请及时向有关导师和研究生传达,其中部分工作程序与往年相比有调整,请特别留意。

一、申请答辩人员范围

2015年下半年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人员的范围为:2015年上半年推迟答辩的研究生(博士、各类硕士);2013年3月底以前入学的在职联考教育硕士(学号J12、J11、J10)、2014年12月以前开题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学员。

按照《关于对超学习年限的联考教育硕士的公告》的处理意见,2010级(2011年3月入学,学号为J10)的联考教育硕士限于2015年12月底前完成学位申请工作,逾期按自动放弃申请学位处理。

二、预答辩与预审读

为了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过程管理,请各单位按照《陕西师范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暂行规定》、《陕西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规范说明》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组织完成博士学位论文的预答辩和硕士学位论文的预审读工作。博士生均组织预答辩,全日制硕士(学历硕士,含免费师范生)均需进行预审读工作,非学历生(联考教育硕士、同等学力学员)的预审读工作各单位可结合本学院的实际情况按比例进行,比例控制在申请答辩总人数的50%,通过预答辩/预审读的学位申请者方可办理学位论文送审手续。

2015年上半年学位论文外审未通过以及学位论文存在学术不端并被通报的研究生必须严格进行预审读工作。

三、资格审查(时间:9月6日--9月23日)

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者,应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修满所学专业规定的学分,且成绩合格。

2.学位申请者(博士、硕士),在学期间产出的学术成果按《陕西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在学期间产出成果的暂行规定》执行;教育博士按《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产出科研成果暂行规定》执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学制4年)按照《陕西师范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培养及学位授予工作中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执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成果要求按《陕西师范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产出科研成果暂行规定》执行。

科研成果未达到相应规定的研究生,可申请双盲评审,双盲评审的要求见《陕西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在学期间产出成果的暂行规定》,符合规定并愿意参加双盲评审的研究生填写《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申请表》。

所有博士研究生、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研究生院学位办负责。所有硕士研究生(不含同等学力人员)的答辩资格审查工作委托各培养单位自行审查。

凡符合要求和条件者,填写《陕西师范大学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批表》,并在相应的栏目签字加盖公章。研究生秘书必须审核申请者科研成果原件,用稿通知必须由导师签字并承诺其按时发表。学院(中心)审核合格的《答辩资格审批表》交到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秘书老师处,签署学位评定分会审核意见。

3.获得研究生培养基金(研究生培养创新基金、中央高校自主科研项目、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项目)资助的研究生,必须达到相应科研成果的要求,并在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文汇楼511室)办理结题手续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申请工作。

4.同等学力学员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向研究生院学位办提交如下材料:

①《陕西师范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审查表》;

②提交在本学科领域内重要或重要以上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可以是学术论文、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原件及复印件,要求必须以陕西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为第一、二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时,第一作者为导师)。学校按照国务院学位办的有关规定及《陕西师范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实施办法》要求,进行同等学力水平的认定。

同等学力学员资格审查由校学位办负责,资格审查通过者填写《陕西师范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经研究生院学位办审批后,可去学院办理后续工作。

四、论文检测及送审(时间:9月10日-9月28日)

(一)学位论文检测

所有的学位论文在送审之前均需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学位论文检测工作在所属学院进行,学校将对各分会检测情况实时抽查,随时将抽查异常结果反馈至相关单位,各分会检测的总体情况将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上通报。

学位申请者下载 “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完整。学位论文检测版本均为pdf格式,命名要求如下:

博士:10718_二级学科代码_学号_LW

命名格式解读:10718为陕西师范大学学校代码,中间为下划线,二级学科代码即专业代码;如“中国古代史专业”10718_060205_B12010_LW,LW为“论文”两个字的英文字母大写

硕士: “学院代码+学号+作者+论文题目”命名,示例001+120001+张三+ 论文题目。

规范命名后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和经导师签字同意填写完整的“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申请表”一并提交给研究生秘书老师,检测合格后方可办理论文送审等工作程序,检测不合格者按照学校规定处理,具体规定见附件2(学位论文答辩相关文件、表格等材料中《关于对我校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者进行学位论文检测工作中采取的处理意见的通知》)。

(二)学位论文送审 论文外审时间不少于45天(即9月28日-11月15日为外单位专家评审论文阶段)

1.博士生论文送审每篇博士论文送审5位专家。为提高工作效率,论文送审安排如下:

①学位办委托培养单位(即各学院)送审2位专家,为避免评阅单位重复,请各培养单位务必在9月25日之前向学位办提交送审意向(纸质版、电子版)。

校学位办组织送审的3篇论文委托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学位论文送审平台进行评审,按照学位中心的要求学位论文必须于9月28日送出;因此,校学位办受理提交论文的时间为9月28日前,逾期提交者无法受理。

向学位办提交送审论文的手续时,请准备如下材料经秘书老师签字盖章的学位论文检测报告单(检测结果必须符合学校的规定)、预答辩简表、自评表一和自评表二(自评表1、2和纸质版学位论文是送审材料的整体,请将自评表夹在盲审纸质版学位论文中)、符合盲审论文格式的纸质版学位论文三份(自评表一、二夹在论文中,在学位办办理手续后2份交给研究生秘书老师送审、1份留存学位办备份)、与纸质版学位论文一致的电子版(盲审论文格式)pdf格式、博士生学位论文信息电子版excel格式(信息表见附件3);学位论文和论文信息的电子版发送邮件至yjsxwb@snnu.edu.cn(邮箱名是“研究生学位办”6个字的首字母)。关于盲审论文格式的要求及相关资料见附件2。

2.硕士(包含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

本学期所有硕士论文均进行盲审,每篇硕士论文送审2位专家。具体要求如下:

①学校盲审:校学位办确定的匿名送审的学位论文由学位办负责送审(名单见附件1),相关送审手续到研究生院学位办(文汇楼513室)办理。在办理送审论文的手续时,请准备如下材料:经秘书老师签字盖章的学位论文检测报告单(检测结果必须符合学校的规定)、预审读表、符合盲审论文格式的纸质版学位论文三份,送审受理时间截至9月28日,逾期提交者不予受理。

②学院盲审:各培养单位的盲审由学院送审,关于盲审论文格式的要

求及相关资料见附件2,学院盲审时间参照学校安排,最迟不得晚于10月7日。

3.同等学力学员论文送审:由学位办送审,每篇论文送审2位专家。办理送审论文的手续时,提交经秘书老师签字盖章的学位论文检测报告单(检测结果必须符合学校的规定)、符合盲审论文格式的纸质版学位论文三份,于9月28日前提交校学位办,逾期提交者不予受理。

各学院自行送审的硕士生论文评阅意见书由各培养单位统一到学位办领取。

(三)送审结果的处理

论文外审评阅意见有2篇未通过者,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论文外审评阅意见1篇未通过者,研究生和导师可向分会提出加审申请,由所在分会审议决定是否重新送审。为及早处理论文送审中的特殊情况,各培养单位务必及时将评审意见书交回学位办。申请学位论文加审须填写《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重评加审申请表》,该表在“学位论文答辩相关表格”下载。

五、论文印制

1.印制送审的论文:

各学院(中心)研究生秘书或各专业指定的老师,按照《陕西师范大学学位论文规范》对论文进行格式审核,格式审核合格后,印制用于送审的论文,本学期送审的论文均为盲审格式。

硕士需备份1本、送审2本纸质版论文。学院送审的硕士论文在学院备份,学位办送审的论文在学位办备份。

博士需在学位办备份1本学位论文,向学院提交2份用于送审。

此时印制的论文均用于送审和备份,因此建议研究生可多印制一本便于自己随时修改。

所有研究生均可使用学校统一印制的论文封皮,博士、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非全日制硕士(同等学力、联考教育硕士)的论文封皮以不同颜色加以区分;论文封皮由研究生秘书老师负责在学位办统一领取。

2.印制答辩论文:11月15日前,根据外审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并印制,该论文用于答辩,印制好的答辩论文应提前送达答辩委员审阅。

3.印制存档论文:12月10日后:答辩通过后,作者应根据答辩委员会的意见和评阅意见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后定稿,经导师审核后再次印制存档,用于存档的博士论文、学历硕士论文各需5本,同等学力、在职联考教育硕士论文各需3本。

六、填写《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及《学位申请书》

学术不端行为检测通过、论文送审评阅通过的研究生方可由学院研究生秘书统一发放《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及《学位申请书》(每人一式2份),申请人按照要求分步骤认真填写。

七、确定答辩委员会的组成及组织答辩(时间:11月15日—11月25日)

由导师组按以下要求确定答辩委员会的组成。

1.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五或七名同行专家组成,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要求答辩委员中,至少二人是校外的专家,三人以上为博士生导师;

2.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五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组成,要求答辩委员中,至少一人是校外的专家,专业学位硕士答辩委员会还要求至少有一位是社会事务部门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3.各答辩委员会中由一名中级职称以上的教师担任答辩秘书。

4.硕士生《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经学院(中心)主管领导审查盖章后,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秘书负责审批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答辩委员会批复由研究生院学位办统一提供),《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编上与批复相同的批准号,以分会为单位统一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备案。博士生《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查盖章后,报学位办审批。

申请者欠学费或住宿费则不予进行答辩。

5.指导教师可参加答辩会,但不聘为答辩委员会的成员。

答辩过程中,博士生用于报告论文和答疑的时间不少于1.5小时,硕士生不少于1小时。学位申请者的思想品行等综合表现、学位课程成绩、论文工作、科研成果及评阅意见等情况,由指导教师或教研室指定的有关人员介绍。答辩记录必须由答辩秘书独立完成,不允许由他人誊抄。

论文答辩不合格者,经答辩委员会同意,硕士生可在一年内再申请答辩一次,博士生可在两年内再申请答辩一次。

八、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时间:11月25日—12月5日)

各分委员会组织召开会议,审查学位申请者的资格、学位论文和答辩材料等。审查决定硕士学位获得者名单,并将拟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审查博士学位申请者的申请材料,提出建议授予博士学位名单并负责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汇报相关情况。请各分会秘书及时将会议材料准备好,提交分委员会讨论。

各分会的会议记录、表决票、表决汇总票原件报送学位办,各分会留存复印件。

各分会建议授予博士学位者的答辩简况表按要求填写后于2015年12月14日前提交学位办。

九、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及学位授予(时间:12月中旬)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审查通过硕士学位获得者名单,审查决定博士学位获得者名单。

十、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

本学期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和2016年上半年答辩研究生的此项工作一并进行,工作安排将在2016年5月中下旬发布通知,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者关注研究生教育网,并与学院研究生秘书老师保持联系。

十一、档案材料的形成(时间:12月10日—12月30日)

各培养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档案归档管理规范》的要求将所有研究生的档案材料整理完毕。

所有学位申请者的学位论文电子版须向学校图书馆提交(12月20日-12月30日期间,学位申请人必须通过我校图书馆主页http://www.lib.snnu.edu.cn/的“学位论文提交系统”向图书馆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提交的电子版学位论文要求与最终定稿的印刷本一致),同时电子版论文须由培养单位收齐后统一报送校学位办。申请保密的学位论文:研究生本人按要求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申请保密备案表》并提交相关部门(备案表下方有提示),并请查看“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相关注意事项”(附件二),在学位办领取《陕西师范大学保密学位论文密封袋》,由研究生本人亲自密封论文;学位论文的电子版和密封在密封袋中的纸质版提交所在学院保留,待解密后提交校学位办。

十二、相关说明

1.2015下半年抽审硕士名单见附件1。

2.学位论文答辩相关文件、表格等材料,如《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申请表》、《陕西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自评表一、二》、《研究生学位论文申请保密备案表》、《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重评加审申请表》、《毕业研究生答辩材料登记表》等均可在研究生院学位办学位申请栏目的“学位论文答辩相关表格、资料”下载。

3.博士学位论文信息表见附件3(一级、二级学科名称及代码见附件2文件夹)。

研究生院

二〇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

1.2015年下半年抽审硕士学位论文名单.xls

2.硕士答辩相关表格及资料下载.zip

3.博士答辩相关表格及资料下载.zip

4.答辩资格审查情况汇总表(该表由学院研究生秘书老师填写,学期末交学位办).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