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评选“陕西师范大学2020-2021学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审核,推荐胡明多申请新疆籍二等助学金。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1年5月27日——5月29日。若有异议者可向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反映。办公电话:85303206。

 

44118太阳成城集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