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老师: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物资设备采购招标管理实施办法》(陕师校发[2017]157号)、《陕西师范大学学院采购仪器设备实施细则》(陕师校发[2017]155号)、《陕西师范大学物资设备零星采购实施细则》(陕师校发[2017]158号)和《陕西师范大学物资设备非政府采购管理实施细则》(陕师物采[2018]3号)、《陕西师范大学物资设备采购网上竞价实施细则》(陕师物采[2018]2号)的精神和要求,经过校内相关单位的试行实施和学院部分试点,学院党政联席会议7月6日、7月24日研究,决定自202091日起全面实施物资设备采购网上竞价。相关要求如下:

一、 符合下列条件的单项项目和批量项目原则上均应进行物资设备采购网上竞价。

(一) 采购人使用学院事业经费1万元(含)以上、50万元以下的,学院事业经费包括本科生研究生业务费、学科建设经费、实验室建设经费等学院统筹使用的经费;

(二) 采购人使用科研经费采购预算5万元(含)以上、50万元以下的,科研经费包括科研启动费、各类校内外科研经费。

二、 采购人通过学校网上竞价系统http://zbb.snnu.edu.cn公开发布采购信息,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报价,按照满足需求且最低价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三、 网上竞价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网上竞价申报单、网上竞价单、采购合同和网上竞价电子验收单。网上竞价货物验收按照学校物资设备采购验收相关规定执行,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凭网上竞价申报单、网上竞价单、采购合同、网上竞价电子验收单、固定资产入账手续办理货款支付手续。

四、 定制类设备、特殊用途设备、单一来源采购设备、非常规进口设备等无法采取网上竞价方式采购的,应提供相关技术指标参数、单一来源论证书、情况说明等,经学院物资设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按学校规定的其他方式开展采购工作。

五、 符合条件而未按规定进行网上竞价采购的物资设备,不予固定资产入账登记及报销。

六、 具体程序及其他未尽事宜按《陕西师范大学物资设备采购网上竞价实施细则》(陕师物采[2018]2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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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月31

 

附:1. 陕师物采[2018]2号-陕西师范大学物资设备采购网上竞价实施细则(正文).pdf

    2.  网上竞价采购流程2019_9_1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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